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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退(免)税,简称出口退税,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。
生产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,能开具17%的增值税票。 货物必须一般贸易报关出口。 货款必须以外币从境外汇入大陆。
是外贸企业吗?如果是。退税额=增票金额/1.17*退税率比如 增值税发票上面的金额是 10W 人民币 增值税率是17% 退税率:13% 那么你们的退税额=10w人民币/1.17*13% 那么你们的退税款:11111.11人民币
要点:汇率、退税率、征退税率差(计算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)、留抵税额出口退税,退的是进项税额(留抵税额),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,以为只要知道了出口收入、退税率,就可以退税,这是错误的!
企业只要是一般纳税人,并且企业出口的产品是属于国家退税项目,产品在出口后,就可向国税局申请退税,享受出口退税政策; 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(免)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。 该办法明确规定: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,除另有规定者外,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,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 出口企业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和商务部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,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(含视同自产产品),应分别在备案登记、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的证件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表》,到所在地县(市、区)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手续,办理资格认定后出口的货物方可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。 出口货物退(免)税资格认定的程序一般分为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审批、发放五个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