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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、有些地市有配套资金、企业创新力强的象征、科技产项后对融资上市、市场开拓有帮助。
1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 2.经会计师事务所(或审计师事务所)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(复印件)和相应的审计报告(复印件),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;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。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。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,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(复印件)和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。 3.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(如技术报告、查新报告、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)。 4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。 5.国家专卖、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,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(复印件)。 6.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(如:专利证书,产权使用授权书,产权使用认可书、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)。 7.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(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、环保证明、奖励证明、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)。